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敬告市民: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提高道路通行效率,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,决定对太仓市区凤林路、建新路、建业路、建湖路、迎春路、中市路、新墙路、众安路、良辅路、陈门泾路、盛园路、怀仁路、玄武路、加弹南路增设禁令标志等交通设施,禁止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。
车辆在上述道路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的,将根据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处以一百元罚款,并按照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记3分。(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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